广州调整了医疗废物处置价
发布日期: 2022-01-27 22:50:07 来源: 新快报

1 月 27 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方发布了《关于调整医疗废物处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有床位医疗机构收费

住院区域根据实际住院床位数量,按照 2.9 元 / 床 . 日的标准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每床每日排放医疗废物不高于 0.63 公斤,超重部分的医疗废物按照 4.61 元 / 公斤标准收取处置费);医院门诊根据实际就诊人数按照 0.12 元 / 人 . 次的标准向医疗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也可以按照 4.61 元 / 公斤的标准计重收费。

未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收费

未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按计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

通知指出,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包含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 贮存和处置等各项费用支出,通知收费为最高标准,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应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权限内,与医疗废物处置委托人商定具体处置价格,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施行。三年后对现行标准实行评估,并视评估结论确定是否调整。通知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宣传解释工作,主动将相关收费规定告知委托处置医疗废物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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