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百万电信诈骗案件的背后,牵出涉"两卡"(电话卡和银行卡)犯罪案件。近日,广州黄埔警方连抓 3 名"电诈帮凶",涉案金额高达 342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埔区公安分局文冲派出所接到事主陈女士报警,称自己被 QQ 上认识的网友以投资虚拟币的方式诈骗人民币 342 万元。
经了解,陈女士通过一投资 QQ 群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向陈女士推荐了某平台,声称在该平台投资数字货币可以保证赚钱。在对方指引下,陈女士尝试转了两次钱,均在平台获得增值,并可提现。放下戒心的陈女士,随即多次向对方转账共计 129 万元,等着获得更大的利润。当平台显示赚了将近 600 万元时,陈女士却发现平台无法提现。该网友称想提现需要缴纳税款,陈女士按照对方要求,继续转了 240 余万元到其提供的账户,却还是提现不成功。陈女士察觉被骗,于是报警。
接到报警后,黄埔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对事主银行账户流水核对,事主共损失 342 万元。办案民警发现,事主被骗金额分别流入 3 个账户,杨某、陈某、雷某等 3 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案民警深入侦查,迅速锁定 3 人活动范围,兵分三路,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花都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内蒙古包头、四川成都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雷某。在大量证据面前,3 名犯罪嫌疑人均交代了作案事实。
据杨某供述,2021 年 12 月,其打算年前赚点外快,看到网上有人发布信息,称帮忙开网店可获回报 3500 元。为牟取经济利益,杨某填写了对方发来的注册合同,并提供身份证开办新的银行卡与电话卡。据调查,杨某通过贩卖银行卡、电话卡共获利 4100 元,其提供的账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总流水高达 1470 余万元。
据陈某供述,2021 年 11 月,其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U 盾借给他人使用,并配合进行面部识别,实现违法资金的接收、流转。经核查,其账号涉及 4 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总金额超 20 万元。
目前,杨某、陈某、雷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不法分子,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采写:新快报 记者 林钢威 通讯员 周婷 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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