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排水条例》施行 违法排水将受法律约束
发布日期: 2022-03-02 08:33:11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邓毅富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排水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接下来,在广州无论单位还是个人违法排水将受到法律约束。据悉,《条例》以排水与污水处理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重点,通过制度创新强优势补短板,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条例》完善全覆盖管理。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管理范围,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纳入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范畴予以规范,并就其运营维护管理主体、保护范围等做出针对性规定。其次是加强对自建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明确自用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履行义务。

《条例》对镇街、村和各级河(湖)长职责做了明确规定,一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水管理工作;二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排水管理工作,加强依法排水宣传,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要求配建自用排水设施并接驳至周边公共排水设施;三是各级河长、湖长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河湖整治与管理保护中涉及排水的相关职责。

《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开展依法排水和保护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宣传、监督活动。

此外,《条例》规定, 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得低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的,由财政给予补贴。同时,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其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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