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华某名下一处房产被珠海香洲法院查封拍卖。他却撕毁封条、更换门锁、拒不搬离。近日,香洲法院决定对华某处以 1 万元罚款。
拖延还贷,名下房产被拍卖
2018 年,华某因购买某房产,向某银行贷款 99.7 万元,并办理抵押手续。从 2020 年 2 月 1 日起,华某开始拖延还贷,某银行多次催促并发送律师函,但华某仍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香洲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华某限期内向某银行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共计 97 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华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拒不履行判决,某银行向香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 年 9 月 26 日,香洲法院裁定对华某名下抵押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并在该房产处张贴拍卖执行裁定书、搬迁公告等法律文 书。
撕毁封条,任性妄为受处罚
自动搬迁期届满后,华某没有搬离,也没有向法院交付房产钥匙。2021 年 11 月 10 日,香洲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强制开锁,并张贴封条。
2022 年 2 月 19 日,该房产经司法拍卖后成交,但当买受人拿到钥匙前往查看时却发现,该房产门锁已被更换。
香洲法院立即传唤华某。华某这才如实交待,原来他发现房产被法院查封后,便擅自撕毁了封条,并叫来锁匠,谎称丢失钥匙,将门锁更换。
"我不懂法,我以为给自己的房子换锁没什么 …… "华某说。
香洲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对华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擅自撕毁法院封条等行为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触犯刑法等法律后果。经过释法教育,华某配合买受人更换门 锁、交付房产,并写下悔过书,对自己不理智行为进行反省。
华某故意毁损法院已查封财产,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对房屋拍卖造成不良影响,鉴于他承认错误、认真悔过,并积极协助配合腾空交付涉拍房产,香洲法院决定对其罚款 1 万元。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肖辉燕 郭信主 梁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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