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十大行动”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2-04-02 17:24:53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的目标任务为,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促进相结合、区域发展和人才成长相协调,精准施策,多方发力,畅通匹配,千方百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供给,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更多向基层、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流动,力争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7月底达70%以上、年底前达90%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

(一)市场就业拓展行动。促进就业市场供需匹配,全年全省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2000场以上,其中大型招聘会100场以上。推广运用“直播带岗”“隔空送岗”“视频面试”等有效模式,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每家规上民营企业拿出1个以上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二)创业创新扶持行动。组织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等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创新大赛;优化创业服务。将公共创业服务向校园延伸,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辅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兑现税收优惠、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基层人才支撑行动。实施各类基层服务计划:全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3000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1000人,“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含西部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一校一社工”专项)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约5000人。实施基层社区岗位支持计划,“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0个;基层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编制外司法行政人员岗位734个;基层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政府雇员岗位300个。

组织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基层事业单位公共卫生人才专项招聘,补充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发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一批人才需求多、发展潜力好的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开展战略合作、定向输送、订单培养、校园招聘等方式,到珠三角地区高校引进急需紧缺的产业和技术人才。每个粤东粤西粤北地市组织5场以上专场对接活动;对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和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四)国有企业就业引领行动。全省国有企业(含文化、金融国有企业)力争全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不少于4万人,其中省属国有企业招用不少于1万人,珠三角各市国有企业招收数量须达到职工总数3%以上。全年省本级举办国有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5场。

(五)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行动。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做好202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提供公务员考试录用岗位不少于1.5万个;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全年全省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六)专项渠道促进就业行动。扩大升学招生规模,全年全省研究生招生不少于6万人,普通专升本招生不少于6.5万人;提升参军入伍比例,加强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征集,确保全年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年度征集任务的80%以上,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达到年度征集任务的43%以上;稳定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全年全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不少于3500人。

(七)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开展就业岗位进校园活动;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全年全省举办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0场;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全年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0场,力争每所高校至少组织1场以上。

(八)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现代服务业等岗位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进实习见习,实施“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年提供10万个实习见习岗位。全年募集见习岗位数不少于3.5万个;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学校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00。

(九)实名制精准就业服务行动。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7月底前完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移交;兜底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对困难毕业生按照“一生一策一导师”制度实施专项帮扶,建立校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

(十)就业权益保护行动。加快推进政策申请、审核、发放全程信息化,精准识别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推动“政策找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就业签约,严格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加强招用工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以及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写:新快报记者麦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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