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企业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4-02 20:13:36 来源: 新快报

4 月 2 日,在广州市科技局官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其中提到,鼓励创新研发。

《办法》办法涵盖五个方面共 29 条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办法》指出,要营造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环境。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财政经费分别给予 3000 万元、10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 12 / 12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 1 亿元(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机构、人员建设,择优开展试点建设;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科技成果通过技术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和公示;为事业单位松绑,简化国有资产评估要求,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 70% 以上可以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团队);鼓励探索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支持技术转移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平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强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培育,构建专业化、多层次、全链条的服务体系。

《办法》还提到,要打造市场化技术转移区域高地。集聚科技创新优势资源,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联合,建设联合实验室、小试中试基地、科技孵化载体、创新联合体等,推动人才双向流动;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标签: 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