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位参保人,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继续延长
发布日期: 2022-04-07 15:28:25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4 月 7 日,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关于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自 4 月 1 日起继续延长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自 4 月 1 日起继续延长,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

通知提醒,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自 4 月 1 日起继续延长,但是对于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没有改变,依然是 2021 年 1-12 月失业停保或领金期满人员,因此 2022 年新增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

根据通知,申领范围为对 2021 年 1-12 月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自 4 月 1 日起继续延长申领时间。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 APP,以及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领。

根据通知,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1.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 1 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50% 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 2021 年 12 月之前的按 945 元 / 月发放, 12 月之后(含 12 月)的按 1035 元 / 月发放。 2.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 1 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15% 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 2021 年 12 月之前的按 283.5 元 / 月发放, 12 月之后(含 12 月)的按 310.5 元 / 月发放。

采写:新快报记者 麦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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