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诉“金六福”商标侵权
发布日期: 2022-04-08 07:01:15 来源: 新快报

法院判赔6万

新快报讯 记者杨喜茵 通讯员云法宣报道 提及珠宝首饰,店名含有“福、金、大、六”这些字的,可谓耳熟能详,“六福”这一品牌名称大家也并不陌生。一家名称带有“金六福”字样的店铺,被起诉到了法院。近日,白云法院判决,被投诉人刘某赔偿六福公司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60000元。

2019年12月,六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六福公司”)发现刘某在本市某地开设了“金六福珠宝”店铺,销售金银首饰,并在店铺招牌、店内装潢、商品上突出使用“金六福珠宝”“香港金六福”字样,在产品价签、购物单据、首饰盒、提袋上突出使用“香港金六福首饰有限公司”字样,上述文字及字样完整包含了“六福”及“六福珠宝”两个文字标识,构成商标侵权,遂向白云法院提起诉讼。

白云法院认为,被诉侵权的商品及涉案店铺招牌、店内装潢上使用的标识“金六福珠宝”与涉案“六福”“六福珠宝”文字构成、呼叫相同,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别,商标标识整体构成近似。结合涉案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情况,被诉侵权商品的上述使用情况,极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有特定的联系,造成混淆和误认,可以认定刘某使用的“金六福珠宝”文字标识的行为侵害了涉案两个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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