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殴打防疫人员,珠海四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22-04-14 16:44:43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但极个别人置大家安危于不顾,不仅违反防疫政策,甚至对防疫人员大打出手,其中结局……

4月14日,新快报记者从珠海市金湾法院获悉,近日,4名醉酒人员对该区某酒店隔离医学观察点对防疫人员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拘役六个月、拘役四个月、拘役四个月。

陈某与严某、梁某等人根据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某酒店隔离医学观察点执行防控安保、后勤等防疫工作。某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囡、轩某、邢某平醉酒后经过该酒店门口。出于疫情防 控需要,严某等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刘某囡、轩某、邢某平三人需尽快离开隔离酒店。

因不满工作人员的说话态度,刘某囡、轩某、邢某平先是与严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又殴打陈某、梁某,陈某、梁某等人予以制止。此时,刘某囡等三人的朋友姜某涛经过酒店门口,见状上前帮忙,拉扯过程中动手 殴打陈某。后警察赶至现场将四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梁某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囡、姜某涛、轩某、邢某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囡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姜某涛拘役六个月 ,缓刑七个月;轩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邢某平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法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疫情防控安排,维护疫情防控秩序,若以暴力等方法妨害防疫工作开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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