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收回8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日期: 2022-04-15 16:21:17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14 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收回 8 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就该局收回 8 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通告。

通告提出,全部收回事项 1 项,部分收回事项 7 项。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初审权" 1 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收回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不再委托区级实施。

部分收回事项,一是"海域使用权的审核"(具体指"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批""海域使用权续期审核、审批""海域使用权初始审核、审批""海域使用权收回""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审批" 5 项)行政权力事项部分收回由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不再委托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政府实施。

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 1 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重点片区、市级储备用地"情形收回由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不再委托黄埔区(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区域)和增城区实施。

三是"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审批" 1 项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信息错漏需要更正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信息的"情形和跨区项目收回市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不再委托区级实施。

通告指出,8 项收回事项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原实施部门在 2022 年 5 月 1 日之前已受理的案件,应继续完成办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 8 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文图: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通讯员 穗规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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