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月27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按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举报中山市板芙镇某电子有限公司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一案的举报人,给予10 万元奖励。
2021年11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举报称,某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根据有奖举报提供的线索对该公司进行核实检查,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增设磷化工艺,该工艺生产废水未有 效收集,通过临时设置软管直排外环境和雨水井。
经监测,外排废水已超过《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总铬、总镍、总锌均超过标准10倍以上,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 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此宗案件是中山市新修订的《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第一宗成功通过举报进行奖励的案件。新奖励办法实施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陆续收到各类举报线索,并在举报线索的指引下,及时查 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极大地动员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下一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动实施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提高这项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将其作为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连心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 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感。
【有效举报tips】
市民在进行举报的时候,最好是先进行简单的摸排,确定企业偷排的时间点及偷排的规律,在举报时提供相对准确的偷排信息,环境执法人员将按照举报的时间进行突击检查,以达到精准执法的目的。
在举报系统进行举报时需填写被举报单位的企业名称、地址、非法排污的情形描述等文字信息,同时上传企业非法排污的视频、图片等证据材料。最好提供企业排污时的视频,尽量拍摄污水通过暗管或直接通过地面排到下水道或 厂区外的画面,并且画面不但要拍摄到排污口,还要拍摄排污车间或工序的整体画面,能从视频中清楚辨析污水从哪里产生、通过什么渠道排放,最终排放到哪里。照片上可以同时显示废水产生的设备、排放的管道、下水道口或最终 排放去向,并简单标识。这样能更好地提高证据指向性,以便执法人员锁定违法事实,同时提高举报获得奖励的成功率。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肖欢欢
标签: 生态环境
-
1科技手段助力公益诉讼 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精准度
-
2高通宣布新一轮100亿美元股票回购计划 没有设定截止日期
-
3浙江富阳大源镇举办“婆媳同心”主题笔会雅集活动
-
4摩迅科技:“VR云看展”是如何为展会数字化赋能的?
-
5我爱我家志愿者服务队:弘扬抗疫精神 守护社区平安
-
6万亿睡眠市场正在觉醒,福气多智能床展现高端科技
-
7CCBEC 深圳跨境展开启更多线上平台新功能 踏上云之路
-
8联想集团终止科创板IPO 柳传志约1亿元高薪酬传闻四起
-
9技术领先,出行0焦虑,瑞虎7 PLUS新能源闪耀瑶光2025 奇瑞科技DAY
-
10全新换代 全新设计!全新一代瑞虎7 PLUS内饰曝光 科技感、豪华感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