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三无”产品多?广东发布团体标准,产品信息保存至少3年
发布日期: 2022-04-29 22:03:45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4 月 28 日,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的《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质量信息展示管控规范》(下称《规范》)团体标准发布实施。记者今日从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获悉,根据《规范》,产品名称、识别信息等 7 类质量信息需以文字、图片表述的形式在网络交易平台展示。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产品质量信息保存时间应自产品首次上架及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近年来,网络交易快速崛起,成为一种新型消费业态。但是,目前电商平台销售的产品普遍存在信息存在不够全面、真实、准确问题,特别是没有展示销售产品的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号等信息,造成通过网络销售"三无"产品等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对监管部门加强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新挑战。

3 月 10 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就组织约谈了 13 家电商平台,督促各电商平台开展网售产品质量安全自查整治。据悉,《规范》团标是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为落实省委"建立消费网络平台产品质量管控机制"的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指导下组织开展的。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抖音等网络交易平台均积极响应,并开展了大量的实践验证工作,中国消费品安全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部标准以解决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产品普遍存在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商标、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质量标志等基础性产品信息展示不规范不健全问题,指引电商平台经营者更好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着眼于解决三个突出问题 : 一是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对上线交易产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从入网源头禁止"三无"等产品上线销售。二是帮助网络交易平台促进上线交易展示的产品信息与实物标签标识信息保持一致,明确产品质量信息应展示的位置及途径,对现有的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相关国标、地标予以具体细化和落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确定产品质量信息的审核、准入、展示原则,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及其平台内经营者更好落实网络交易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根据《规范》,产品名称、识别信息 ( 产品通用名称、 特定名称、型号规格、商品条码、商 标 ) ,生产者名称 ( 厂名 ) ,生产者地址 ( 厂址或生产地 ) ,执行标准,质量合格证明,市场准入信息,其它必要质量信息等 7 类质量信息需以文字、图片表述的形式在网络交易平台展示。此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产品质量信息保存时间应自产品首次上架及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规范》从引导行业自律角度入手,以"规范产品信息展示,实现质量管控溯源"的创新思维为方向,科学、规范、可操作地解决网络交易平台产品"三无"问题,为监督管理部门、网络交易平台、检测技术机构有效开展质量管控提供依据。从提高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管控能力入手,对上线交易产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确定产品质量信息的审核、准入、展示原则,营造电子商务交易新生态提供了专业指南,让消费者买到真实可信的产品,增强消费信任感,营造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标签: 交易平台 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