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资讯!广州: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运营
发布日期: 2022-06-15 05:33:40 来源: 新快报

新快报讯 为拓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运营,运用市场力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6月1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行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的公告。

办法指出,各区政府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授权属地镇(街)、相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社会资本的引入主体。在顺应城镇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前提下,鼓励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运营管养工作。

引入主体履行七大职责


(资料图片)

据悉,引入主体负责社会资本引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七大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的基础调查和策划方案编制及送审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发动、意见征集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社会资本引入及合同(协议)签订工作;

(三)负责组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

(四)负责项目工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社会资本方依照合同约定落实实施方案相关建设、运营、管养要求;

(五)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运营及管养等过程进行监管;

(六)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合作期满移交等事项;

(七)负责协助有关整合单位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有序推进改造项目实施。

社会资本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可参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社会资本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参与六方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前期工作。参与现状调查、居民意愿征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等;

(二)工程建设。参与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及城镇老旧小区公共部分、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改造等;

(三)存量资源运营。在符合广州市消防、房屋结构、环保、卫生防疫等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情况下,对包括公有房屋、公共低效闲置用地、机动车泊位、公共广告位等存量资源开展活化利用;并鼓励整合相关国有企业、私有物业,成套成片共同改造提升和经营管理。

(四)提供便民专业服务。包括提供养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和超市、菜市场、家政等便民商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需求,鼓励提供家电维修、社区团购等特色服务;

(五)全域服务治理。可参与社区安全保障、环境和交通秩序、绿色低碳和生态环保、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市容景观和绿化管养、文旅资源管理等基层治理项目,参与城市公共部位和城市家具管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导入等运营项目,以及参与市政工程(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项目等;

(六)专业物业管理。鼓励根据业主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得业主同意,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提供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治安管理、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和提供楼间照明、门禁、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专项服务,以及经业主授权对户外广告、停车、物业管理用房、腾退空间等业主共有收益部位的运营管养。

据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在策划方案中应设置社会资本引入专章。专章应明确招标内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方式及内容等。其中,社会资本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7月13日前,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964019802@qq.com)或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等形式反馈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处。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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