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又被判了! 当前快播
发布日期: 2023-04-17 13:34:21 来源: 新快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修例风波期间在社交平台公开一名警员资料,违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被控藐视法庭。4月17日,黄之锋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囚3个月。

黄之锋被羁押的资料图片。李志华摄

2019年11月,该名警员在西湾河为自卫及制服非法示威者而开枪。黄之锋于2020年在社交平台转载帖文,公开该名警员及其家属的姓名、资料及行踪,涉嫌违反高等法院先前禁止对警员“起底”的颁令、及对该警员保密身份的命令。

正在服刑的黄之锋,包括本案在内已涉及4宗案件被判刑。早前3宗案件包括:

涉嫌于2019年6月非法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被判囚13.5个月;

他另涉及一宗2019年10月在铜锣湾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的案件,被判囚4个月;

他涉及2020年6月在维多利亚公园非法集结案,被判囚10个月。

此外,黄之锋亦涉及非法“初选”案,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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