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在科学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污染治理、风险管控的社会责任_每日视讯
发布日期: 2023-04-20 16:11:22 来源: 网易新疆


(资料图片)

(全媒体记者郭军鸽通讯员渠娟)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乌鲁木齐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涉及大气、水、土、噪声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共计79家(114家次)。

4月1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此次名录是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制定。其中,水环境类37家次,地下水环境类2家次,大气环境类22家次,噪声环境类4家次,土壤环境类10家次,环境风险重点管控类39家次。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赵志娟说,《管理办法》在名录的名称、重点单位类别、筛选条件、名录的调整等方面均与往年不同,符合条件的企业增多了。因此,今年名录较去年增加了25家次。依据《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每年3月底前,名录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新。

列入名录的企事业单位是否意味着是环境违法单位呢?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陈建峰说,并无直接联系。

据介绍,名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促进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即使排放量不大、但受到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如生产、加工使用或者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单位),在科学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污染治理、风险管控的社会责任,并为区域生态环境向好而作出更多有益贡献。

陈建峰说,公布名录,旨在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让这些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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